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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意产业到底如何?

王竞, 1999年11月30日

今年春天,当中国的高层媒体代表团在柏林会见德国创意产业代表时,双方都陷入了困惑。中国人发现德国的创意公司规模都太小,而德国人觉得中国人展示给他们的在线游戏都太无聊,尽管这些游戏在中国市场上能够获得数百万欧元的收入。

当我们在谈论中国的创意产业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中国对创意产业的理解显然跟英国、法国或德国的都不同。尽管现在还没有达成一个官方的定义,但中国国家统计局已经把“设计”归入创意领域,与新闻出版、电视电影、现场演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游戏、广告、展览和其它多种生产活动共同组成中国的创意产业。

2014年,移动互联网成为了中国的一大热门话题。尼尔森市场研究公司四月发表的《2012-2013年度中国电子书阅读调查报告》中指出:移动设备在所有阅读设备中所占比例高达91%。中国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把移动电话当成主要电子书阅读设备的国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亚马逊一年前在中国推出Kindle电子阅读器的时候,不得不按照中国移动用户的习惯抛开全球统一的Kindle应用软件版本,重新为中国市场设计了一款特殊的应用软件。现在亚马逊已成为中国电子书市场的主力军。

根据尼尔森的报告,2013年中国电子书阅读者中,15-34岁的读者占72%,35-64岁的读者占27%,比2011年提高了19%。这个趋势解释了为什么出版商除了关注最重要的青少年市场外,还在努力创造适合移动阅读的内容;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线和手游公司正在考虑开发更多的“严肃游戏”以满足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中产阶层的休闲需求。此外,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作为中国领先的上市国有企业,近期斥资2.6亿元人民币(约合3000万欧元)收购了两家游戏公司,以此快速获得新的内容资源。

电影是中国创意产业的另一个经济推动者。据中国娱乐信息研究与咨询机构——艺恩咨询公司副总裁、今年“故事驱动亚洲”大会嘉宾之一刘新颖(Amy Liu)介绍,每年中国官方最多允许引进64部外国影片。正当国际众多电影公司瞄准了中国电影市场的复苏时,一位来自中国的购买者在2014年柏林电影节上给大家敲了个警钟:真正准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影片只有三类——科幻片、爱情片和动作片。娱乐性似乎是现代中国电影院的最优先考虑。那么,中国的电影市场还能为国外影视公司敞开哪一扇大门呢?刘新颖(Amy Liu)建议采用联合制作的模式,或向中国员工提供关于融资、创造能力和流程管理方面的培训。

然而,根据北京图书信息中心(BIZ)和中国出版传媒商报(CPMJ)联合编写的《2012-2013年度中国创意产业报告 》,2013年中国的票房收入达到了215亿元RMB(约25亿欧元)。在某种程度上这要归功于中国的地产大亨王健林,他在全中国开发了许多万达广场购物中心,每个购物中心都设有一个3D电影院。这种购物、美食和电影的组合,开创了中国年轻人广受欢迎的都市生活方式。

中国创意产业的一个典型特点是房地产行业的高度介入,这也强烈反映了中国政府的相关政策。如果一个建设项目中包含例如电影院或书店这类文化元素,整个项目就有资格获得特殊地价和税收优惠。在很多情况下城市管理者甚至会设定目标并采取措施以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在过去几年中,中国各地一共建立了2500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数量相当的主题园区。万达置业集团由此也成立了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据《中国日报》2013年的新闻报道,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总资产达310亿元,是中国最大的文化企业。然而,关于这个全新领域的盈利能力还存在不同的观点: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最近的调查显示,70%的新建产业园区都面临亏损,原因在于它们缺乏战略性思考,且把太多的精力浪费在组建文化集群上。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CASS)四月发表的《2014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在文化产业上的投资额达到人民币19600亿元(合2260亿欧元),比2011年增长了28%。但是,中国社科院还是对结构性盈余提出了警示。结构性盈余是一种严重的不平衡现象,在投资增长上的表现是对固定资产的投资是对无形资产投资的13倍。从全球范围看,无形资产不受重视是一个普遍问题,但无形资产对创意产业真的不重要吗?

据畅销书作家、传媒学教授于丹的观点,中国的创意产业缺乏创造性。她把这一问题归结为一直难以培养出创造性人才的中国教育体系。她还指出,中国人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律保护意识。于丹的作品《于丹<论语>心得》(2009年)售出正版600万册,但另外还有2000万册盗版书。政府还没有找到控制盗版的有效方法。

在北京为德国《法兰克福汇报》(FAZ)撰写稿件的记者马克•西蒙斯(Mark Siemons)在过去的五年里一直密切追踪中国的文化产业。西蒙斯受到两位极具影响力的法兰克福学派成员、批判文化产业的德国哲学理论家狄奥多•阿多诺(Theodor W. Adorno)和麦克斯•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的启迪,在去年夏天刊载的一篇文章中提出这样的疑问:文化的产业化到底是不是件好事?如果把文学和市场推广混为一谈、宣传和游戏之间不再有差异,这样的状况是否值得追求?

正处于变化之中的中国,可能还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对文化产业化进行哲学上的思考。2013年末,中国政府公布了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按照此计划,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到2015年将达到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百分之五,比2012年增长3.48%。作为这个发展计划的一部分,重点是要加强文化与科技创新的结合,这将使得诸如微信(腾讯公司推出的文字、音像信息传送和社交媒体应用软件,在全球已经拥有6亿用户)等产品获得进一步发展。

在未来的几年里,中国创意产业会给外国公司提供大量令人振奋的机遇。但回到我们开头时提出的问题上,我们不得不调整对于创意产业的认识,因为中国市场的创意产业和我们熟悉的太不一样了。

关于《2012-2013年度中国创意产业报告》

该报告由北京德国图书信息中心(BIZ)(法兰克福书展北京办事处)和《中国出版传媒商报》(CPMJ)联合编写。您可以通过此链接下载。

http://blog.book-fair.com/2014/05/28/china-creative-industries/